阜康市人民法院助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0-06-10 17:15:54  作者:吐尼克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旅游兴疆战略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的规定,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促进和保障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法院在5A级景区天山天池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为阜康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建立旅游纠纷案件快车道

旅游巡回法庭以快速化解矛盾为首要目标,以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由3名法官组成旅游维权合议庭,便捷、快速受理游客在天池景区内发生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旅游类简易案件。让游客足不出景区,就可以享受到身边的司法服务。

阜康市人民法院法官在天池景区开展普法宣讲

巡回法庭与司法局、文旅局、天池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以点成线,连线成面的工作布局,确保旅游纠纷案件不等、不拖、不靠,快速、高效、便捷处理,让旅游纠纷案件走上快车道。 

“三位一体”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三位一体”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调解三位一体。旅游巡回法庭在受理旅游矛盾纠纷后,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自行调解;或通过委派人民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展开人民调解;或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开展行政调解。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后,可及时做出行政调解。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在审判和行政调解、行政执法等方面形成合力,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实现旅游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人民法院调解制度的全面对接,最大程度地提高旅游纠纷处理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维护权益的需求。

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

旅游巡回法庭充分发挥巡回职能,坚持深入景区,零距离服务游客。法官就地询问当事人、调查案件相关人员并进行调解工作,实现了“法官在哪,矛盾调处就在哪”,有效避免了小摩擦升级成大纠纷。除了充分发挥巡回办案职能,旅游巡回法庭将司法服务的端口前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及时预防、化解纠纷。坚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工作宗旨,针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不同群体,旅游巡回法庭多次深入景区,开展普法宣传,主动回应旅游经营者和游客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现场宣讲《旅游法律纠纷答疑100例》《旅游法律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发放旅游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单,为规范旅游市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贯彻高效、便捷原则、打造和谐旅游环境

设置两个由1名法官+1名书记员组成的旅游纠纷速裁团队,在接到纠纷调处请求后,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实现对纠纷“导诉、立案、调裁、执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力争让游客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简化立案、办案程序,建立“电话、接访、巡回、上门”等多种途径的快速立案机制。在“五一”小长假 ,“十一”旅游黄金周等旅游旺季期间,在景区轮流值班,建立“110”司法服务新模式,并在景区内设有联系服务指示牌,游客可以直接到设在游客接待中心的巡回法庭当面咨询求助。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