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检察院轻微刑案快速办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9-07 11:39:35  作者: 李延过

新疆平安网讯 为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充分运用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上,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创新办案模式,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小组,提升办案质效。

专人办理,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办案力量,选出办案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快速办案小组”,专门负责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等轻微刑事案件。针对危险驾驶案件案情简单、犯罪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等特点,简化审查报告,在阅卷的同时就能完成审查报告的书写,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

完善机制,强化联动配合。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明确快速办理案件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及审查期限等,确保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程序规范、可操作性强。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动,针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规范取证程序,提高证据效率,确保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时证据就达到法庭审判的标准,避免程序倒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在缩短审查起诉期限的前提下,对符合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集中审理。同时,建议法院集中进行法庭调查前的核实告知程序,简易程序案件示证时只出示证据名称及证实内容,只发表量刑建议中的量刑幅度等,从而确保适用简易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提高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

提升诉率,实现效果双赢。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当天分案,当日告知诉讼权利,单个审查,批量处理,适用速裁程序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间为简易程序的五分之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不认罪认罚的,向犯罪嫌疑人耐心释法说理,使他们正确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向其宣讲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促成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通过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办理,使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有效提升诉讼效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