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起贩卖毒品案
来源:奇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0-12-27 15:47:24  作者:袁婷 阿不来提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奇台县人民法院对两起贩卖毒品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被告人亚某于2018年9月期间,多次向他人贩卖新型毒品“娜塔莎”,并于同年10月跟他人一起吸食毒品“娜塔莎”,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瓦某于2018年10月,向他人出售新型毒品“娜塔莎”,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亚某和瓦某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审查起诉阶段二人均表示知罪后悔,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亚某和瓦某贩卖新型毒品“娜塔莎”,情节严重,上述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各被告人贩卖毒品数量、次数和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亚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瓦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均应追究刑事责任。公开审理该起贩卖毒品案件,体现了奇台县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同时也是一次禁毒宣传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