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级法院领导带头调解重大案件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1-07 18:29:22  作者:古雪丽 张卫玲 李万军 蔡诚

新疆平安网讯  2020年12月30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彩霞带头调解一起重大案件,成功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新疆某公司分期支付原告新疆某环保公司4500万元工程款。

2017年6月13日,新疆某公司将某环保工程发包给新疆某环保公司,双方签订合同总价1.18亿元。2018年5月15日,工程交付使用后,被告支付工程款7600万元,余款至今未付,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审理中,被告认为涉案工程质量不合格,提起反诉,请求从工程款中扣减维修费用。原告认为该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被告应当依约支付剩余工程款。

调解中,王彩霞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找准案件症结,抓住争议焦点,提供详细调解方案。调解工作持续6小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王诗文